当前,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地方环保部门办理的环境信访案件来看,很大一部分是关于畜禽养殖方面的污染问题。笔者认为,要真正解决好畜禽养殖污染问题,缓解区域环境容量与环境信访压力,必须做好以下工作。
开展区域规划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区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,应涵盖近、中、远3个时期。结合地区养殖产业的发展实际,划定禁养区、限养区和生态养殖区,养殖区尽量远离城区和居民集中生活区。由镇村统一协调,将目前的一家一户松散型养殖模式改为区域化集约型养殖。也可打破镇、村、组界限,建立几个集中养殖小区,做到“四个统一”,即统一规划建设养殖园区、统一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、统一对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、统一对粪便实行综合利用。环保、畜牧等部门应做好养殖业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方案,并与所有养殖业户签定目标责任书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。
把好项目审批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,把好第一关。在管理上、技术上以及养殖场地建设上,逐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。要坚持“限量、提质、增效”和“先规范、后发展”的原则,集中养殖、适度规模,宁可不上项目也坚决不能增加新的污染源。新建养殖场属规模养殖的,必须实行“三分离”(雨污分离、干湿分离、净道与污道分离)、“两配套”(配套沼气池、配套无害化处理设施)和“一结合”(种养结合)方式。对无综合利用措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养殖场,坚决不允许建设,确保不出现新的污染点。要督促业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污染防治措施;环保部门要严把审批关,对防护距离和治污设施达不到要求的禽畜养殖场不予审批;畜牧兽医部门要严格备案管理,强化业务指导,积极推广畜牧养殖新技术、新经验。
做好污染治理。要对现有规模养殖场进行升级改造,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综合利用设施。改进养殖方式。通过配套自动饮水机、高压冲洗机、采取定量饮水等科学有效的养殖设备和管理方式,减少不必要的废水产生。增建污水处理设施。要督促企业、养殖场(户)抓紧建设防止粪液渗漏、溢流的固体储存场所,并采取遮挡措施,减少气味污染。同时,对养殖场所需实行干湿分离、雨污分流,防止因雨水冲刷造成的污水排放。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,要确保设施切实发挥作用,实现养殖废水达标排放。督促企业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度,规模化养殖场要限期补办畜牧、环保手续,对信访反映突出、污染排放严重、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养殖场,要重点整治、限期整改,确实不能达标的要限时关闭或转产。(据中国环境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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